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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小学2月16日正式上课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4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阅读量:  

西安市教育局1月13日上午公布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根据当前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全市小学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起放寒假。

西安市中小学2月16日正式上课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全市中小学2022年春季开学于2月15日(星期二)报到,2月16日(星期三)正式上课。全市中小学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 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全市各中小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期末考试。2022年春季开学两周内,除小学一二年级外,全市中小学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一次学业考试。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各中小学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要涵盖全部维度,评价方式要充分体现客观性、主体性、激励性、发展性、过程性原则,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严禁在学校就地解散师生

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封闭管理工作指导方案,成立封闭管理专班,结合学校实际“一校一策”制定封闭管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党政班子成员要驻校办公,担负起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全面掌握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最新动态、最新形势,做好各种预案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工作,阻断疫情向校园传播,守好校园疫情防控阵地。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优化调整后勤管理措施,备足备齐防疫物资,满足学生就餐、理发、洗浴、热水供应等生活需求。封闭管理学校师生离校,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制定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离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严禁在学校就地解散师生。

严格规范教材教辅征订代购

要求学校利用寒假完成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必要维修以及教学用品的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堂设施,做好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认真研究制订下一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教师寒假期间至少备好开学后一周课程,保证开学上好新课。开学前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除校园安全隐患,组织学生错峰报到,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及“免费提供教科书”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做好教科书征订工作。教辅材料代购要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自愿选择”规定,严禁征订陕西省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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