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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普惠制托班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阅读量:  

     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出台《西安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普惠制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市级财政每生每年给予400元的补助。


  根据实施方案,西安市将发展普惠制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普惠制托位,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2至3岁婴幼儿普惠托班。市级财政按照应补尽补,惠民便民的原则,对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参照公办幼儿园进行补助,每生每年给予400元的补助,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西安市在实施方案中提出,通过提供免费使用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手段,支持普惠制托育服务发展。根据居住、就业、集中建成区域等因素,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幼儿园建设规划,新建小区在幼儿园设置时增加3岁以下托班;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在2022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引导和支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带头为职工单独或联合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品牌连锁机构承接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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